日期: 2024-11-20
安全評價項目名稱 | 中國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廣州分公司航煤直輸白云機場安全評價報告 | ||
項目簡介 | 中國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廣州分公司(以下簡稱“廣州石化”、“廣石化”或“該公司”)成立于2000年04月07日,統一社會信用代碼:91440101721928327M,注冊地位于廣州市黃埔區石化路239號,負責人為田宏斌,其隸屬中國石化,其前身是始建于1973年6月18日的廣州石油化工總廠,是中國石化在珠江三角洲地區特大型石化企業。現廠區占地面積445萬m2,主要產品有汽油、柴油、航空煤油、液化石油氣、聚乙烯、聚丙烯、聚苯乙烯等,產品在市場中享有盛譽。經過50多年的持續發展,中國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廣州分公司現有原油綜合加工能力1275萬噸/年,乙烯生產能力22萬噸/年。 廣州石化取得廣州市應急管理局核發的《安全生產許可證》(編號:穗WH應急許證字[2023]0001號),有效期至2024年11月14日,許可范圍:氨、氨溶液[含氨>10%]、苯、乙烯焦油(炭黑原料)、苯乙烯焦油(苯乙烯)、苯乙烯、丙烷、丙烯、1、3-丁二烯[抑制了的]、1-丁烯、航煤等共41種品種。 目前廣州石化生產的航空煤油主要通過專用出廠管線外送至華南藍天航空油料有限公司的黃埔中轉油庫(以下簡稱“藍天中轉油庫”)、廣州中冠安泰石油化工有限公司的石油庫、黃埔區石化碼頭等單位,實現航空煤油的出廠銷售。其中,航空煤油輸送至藍天中轉油庫的出廠流程是:航空煤油先進入其庫區的航煤儲罐,再通過庫區的航煤泵輸送至廣州白云機場的航煤儲罐(以下簡稱“白云機場油庫”)。 為提高廣州石化航空煤油出廠的靈活性,同時保障白云機場航空煤油的供應,廣州石化依托現狀航空煤油輸送管線擬在隔墻路收轉區16#罐區投資975.89萬元進行航煤直輸白云機場技改項目(以下簡稱“該項目”),從而實現廣州石化的航空煤油直供白云機場。 根據廣州石化目前的航煤出廠操作情況,結合藍天中轉油庫航煤出庫操作工藝,該項目在廣州石化貯運部16#罐區新增航煤輸送泵,采取機泵接力方式,將現狀來自廣州石化20#罐區送往廣州石化貯運部16#罐區的航煤升壓后直接接入現狀藍天中轉油庫送往白云機場油庫的出站輸油管道上。該項目實施后,直輸白云機場的航煤流程為:20#罐區航煤儲罐(原有)→20#罐區的一級泵B-2007(原有)→20#罐區的航煤預過濾器/分離器(原有)→20#罐區至16#罐區的輸油管道350-L2028(原有)→16#罐區的二級泵B-1614(新增)→16#罐區至藍天中轉油庫的輸油管道(新增)→藍天中轉油庫至白云機場油庫的DN250輸油管道(原有)→白云機場油庫航煤儲罐(原有)。 該公司為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航煤為其安全生產許可證許可范圍中的品種,該項目調整輸送工藝將航煤直輸白云機場進行技術改造,因此該項目屬于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該項目于2024年10月16日取得廣州市黃埔區發展和改革局核發的《廣東省企業投資項目備案證》(項目代碼:2410-440112-04-02-108472),建設規模及內容:項目在廣州石化16#罐區內新增高壓輸送泵,將20#罐區航煤直接輸進現有藍天中轉油庫送白云機場油庫管線內(不經過中間罐周轉),以增加航煤輸送量。配套建設管道、電氣系統、儀表系統、電信系統、完善消防設施等。項目主要實施內容在廣州石化界區內,部分在藍天中轉油庫內,項目中連接廣州石化16#罐區和藍天中轉油庫的1條航煤管線利用現狀隔墻路管架鋪設。 | ||
項目結論 | 中國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廣州分公司航煤直輸白云機場技改項目在總體布局、工藝系統、自控系統(航煤直輸管道及配套設施的工藝、管道、自控、電氣、結構等輔助設施)等方面符合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標準、規范的要求,其安全條件符合安全要求。 | ||
承擔工作 | 姓名 | 職業資格證書編號 | 注安執業資格證編號 |
評價項目組長 | 張惠球 | S011044000110192002642 | 44180175999 |
評價報告編制人 | 丁禹 | 1700000000200529 | 52110111059 |
李雨田 | 1600000000301523 | / | |
曹光明 | 1200000000200685 | 44090067206 | |
郭馳毅 | S011044000110193002030 | / | |
覃敏鋒 | 1700000000301579 | 20181004644000000624 | |
技術負責人 | 汪豐梅 | 1100000000100089 | 44090079661 |
過程控制負責人 | 齊向上 | S011044000110191001003 | 44180176423 |
報告審核人 | 何春燕 | S011044000110191001027 | 44180176413 |
技術專家 | |||
到現場開展安全 評價工作人員 | 張惠球、丁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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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現場開展 安全評價工作時間 | 2024年10月15日 |
到現場開展安全 評價工作主要任務 | 現場勘查、資料收集、與企業交流 |
評價報告提交時間 | 2024年11月8日 |
備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