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3-10-17
| 安全評價項目名稱 | 廣州中冠安泰石油化工有限公司甲醇罐組改造項目安全設施竣工驗收安全評價 | ||
| 項目簡介 |
廣州中冠安泰石油化工有限公司于2021年9月進行《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延期換證時,因城市發展原因,其甲醇罐組(編號:G14~G17罐)中的G15、G16、G17罐與東側夏園新圩路(廠外道路)的防火間距不符合《石油庫設計規范》(GB50074-2014)表4.0.10規定15m的要求(三級石油庫),故其甲醇罐組(編號:G14~G17罐)不予審批。為重新申領甲醇罐組的經營許可,該公司對其甲醇罐組中的部分儲罐及防火堤進行整改治理,投資建設“廣州中冠安泰石油化工有限公司甲醇罐組改造項目” 該項目由廣東華晟安全職業評價有限公司出具《廣州中冠安泰石油化工有限公司甲醇罐組改造項目試生產(使用)前安全檢查報告》(結論:安全設施委托有相應資質的公司進行設計、施工和監理;消防和防雷工程經驗收合格,取得相關證明文件;安全設施已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安全設施符合法律、法規、標準、規范的要求,安全設施具備試生產(使用)的安全條件),編號:2023HS0051,報告日期:2023年2月23日,并于2023年4月1日取得《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試生產(使用)方案備案回執》,編號:穗應急危化項目備字〔2023〕03號,試生產(使用)期限:2023年3月31日至2023年4月30日。自2023年4月6日至今,該項目已進行近1個月的試生產(使用),試生產(使用)過程中,設備設施、安全設施等各方面運行狀況良好,發現的異常情況已得到及時解決,現申請安全設施竣工驗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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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項目結論 | 廣州中冠安泰石油化工有限公司甲醇罐組改造項目的安全設施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配套的安全設施符合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標準規范的規定,具備《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安全監督管理辦法》(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令第45號,第79號修改)規定的安全驗收條件,符合《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管理辦法》(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令第55號,國家安全監管總局令第79號修改)申領《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的要求。 | ||
| 承擔工作 | 姓名 | 職業資格證書編號 | 注安執業資格證編號 |
| 評價項目組長 | 高義 | 0800000000102912 | / |
| 評價報告編制人 | 李雨田 | 1600000000301523 | / |
| 曹光明 | 1200000000200685 | 44090067206 | |
| 楊 戇 | S011044000110193002073 | / | |
| 袁景輝 | 0800000000303906 | / | |
| 技術負責人 | 汪豐梅 | 1100000000100089 | 44090079661 |
| 過程控制負責人 | 覃敏鋒 | 1700000000301579 | / |
| 報告審核人 | 何春燕 | S011044000110191001027 | 44180176413 |
| 技術專家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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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現場開展安全 評價工作人員 |
高義、李雨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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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現場開展 安全評價工作時間 |
2023年4月22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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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現場開展安全 評價工作主要任務 |
現場勘查、資料收集、與企業交流 | ||
| 評價報告提交時間 | 2023年5月11日 | ||
| 備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