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3-04-19
| 安全評價項目名稱 | 廣東大鵬液化天然氣有限公司新城分輸站工程項目安全驗收評價報告 | ||
| 項目簡介 |
廣東大鵬液化天然氣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大鵬公司”)是一家中外合資企業,2004年初經國家商務部批準,于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注冊成立。主營LNG的購買(進口),運輸,儲存及再氣化;向珠江三角洲地區以及其他地區銷售(輸送)天然氣及其副產品;建設經營LNG接收站和輸氣管線以及其他附加擴建設施;LNG運輸船的包租,租賃和營運;中國境內外的LNG購售業務及相關業務。 新城分輸站工程項目(以下簡稱“該項目”)位于廣東省佛山市順德區,佛山一環新桂路站南側,佛山樂從鋼鐵大世界西側,廣東LNG已建40017#閥室南側。該項目將原40017#閥室擴建為新城分輸站,自廣東LNG站線項目佛山支線40017#閥室上游線路管道接氣,站內設置進出站閥組、過濾分離、計量、流量調節、排污、放空等工藝設施,天然氣經過站內過濾分離、計量及流量調節后輸往下游新城門站為佛山高網分輸供氣。該項目設計輸量為30×104Nm3/h,設計壓力為9.45MPa,設計溫度為-10℃~60℃,站內管道最大管徑為DN450。 該項目于2021年3月25日通過佛山市順德區應急管理局審查,取得《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安全條件審查意見書》(順危化項目安條審字〔2021〕1號);并于2021年8月17日通過佛山市順德區應急管理局審查,取得《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安全設施設計審查意見書》(順危化項目安設審字〔2021〕2號);于2022年4月28日完成試生產備案,取得《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試生產方案備案回執》(順危化項目試備字〔2021〕1號)。 廣東華晟安全職業評價有限公司(以下或簡稱“華晟公司”)受廣東大鵬液化天然氣有限公司的委托,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2021]第八十八號修改公布)、《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國務院令[2011]第591號修訂,國務院令[2013]第645號修訂)、《建設項目安全設施“三同時”監督管理辦法》(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令[2010]第36號令公布,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令[2015]第77號令修正)、《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安全監督管理辦法》(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令[2012]第45號令公布,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令[2015]第79號修正)及《廣東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安全監督管理實施細則》(粵安監管三〔2017〕19號)等的有關要求,對廣東大鵬液化天然氣有限公司的新城分輸站工程項目進行安全設施竣工驗收安全評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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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項目結論 |
廣東大鵬液化天然氣有限公司新城分輸站工程項目相關資質齊全,主體工程的建設滿足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準、行政規章、規范的要求,安全設施、設備、裝置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安全生產管理措施到位,安全生產規章制度比較健全。 因此,本報告認為:廣東大鵬液化天然氣有限公司新城分輸站工程具備安全設施驗收的條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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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承擔工作 | 姓名 | 職業資格證書編號 | 注安執業資格證編號 |
| 評價項目組長 | 丁禹 | 1700000000200529 | 52110111059 |
| 評價報告編制人 | 黃佩琪 | S011044000110192002651 | 44180176458 |
| 曹光明 | 1200000000200685 | 44090067206 | |
| 趙宇明 | 1700000000301680 | 44180201227 | |
| 修波 | 1100000000301507 | 44110101513 | |
| 王曉波 | 0800000000205301 | 10050010167 | |
| 技術負責人 | 汪豐梅 | 1100000000100089 | 44090079661 |
| 過程控制負責人 | 齊向上 | S011044000110191001003 | 44180176423 |
| 報告審核人 | 何春燕 | S011044000110191001027 | 44180176413 |
| 技術專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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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現場開展安全 評價工作人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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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現場開展 安全評價工作時間 |
2022年07月2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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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現場開展安全 評價工作主要任務 |
現場勘查、資料收集、與企業交流 | ||
| 評價報告提交時間 | 2022年11月23日 | ||
| 備注 | |||